
遂昌交通人靠前服务妥善解决纠纷
| 外地游客在遂昌受了“委屈” |
| 遂昌交通人靠前服务妥善解决纠纷 |
| 葛学斌批示要以此为榜样,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 |
| 2009-11-17 |
| “务请各乡镇、部门和广大干部以此为榜样,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共同努力,切实打造‘不让一位游客在遂昌受委屈’的形象品牌,汇聚每个人、每个单位的一点努力,换来全社会的一大进步。”这是县委书记葛学斌近日在交通局报送的信息上作出的批示。 交通局报送的是什么信息呢?这是一封感谢信,台州市椒江区的洪某等人写来的。信中说,国庆期间到我县旅游时,因车子发生故障,在我县一家修理厂修理后回到台州,后来双方发生纠纷,在县交通局运管所工作人员的热情帮助和协调下圆满得以解决,游客感动之余写来了感谢信。 记者经过采访了解到事情经过,原来是这样的:10月3日晚,台州市椒江区的游客洪某等八人驱车前往南尖岩景区,途中车子突然冒烟,作了简单处理后,洪某将车子开到县城一家修理厂。修理厂检查后认为是三元催化器出了问题,于是对该车的三元催化器进行了更换,洪某付给修理厂零件费加修理费共1280元。取回车后,洪某发现问题并没有解决,回到台州后又将车子开到当地修理厂诊断,结果被告知在遂昌误修,车子的三元催化器配件完好,并将带回的原装三元催化器重新换上。洪某据此要求遂昌修理厂退钱并赔偿损失,而遂昌的修理厂认为用过的零件不能退货,拒绝了车主的要求,双方就此发生纠纷。 洪某向有关方面反映了此事,县运管所维管科工作人员刘世佑接到电话后,马上向县交通局汇报,交通局领导十分重视,要求运管所积极妥善处理这起维修纠纷。 10月11日是星期日,刘世佑放弃休息时间,与当事的修理厂取得联系,并上门调查核实。经过核实,双方对基本事实确认无误。刘世佑等又通过多种渠道沟通协调,充当外地游客与当事修理厂之间的“娘舅”,最后双方达成一致,修理厂同意收回汽车三元催化器零配件,并退回洪某人民币1000元。10月14日,当事修理厂收回了三元催化器,并将1000元钱转交给洪某,这起因汽车维修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10月19日,洪某写了一封感谢信发送至县长信箱,赞扬县运管所工作人员的作风和办事效率。县长信箱受理后,转发给县交通局,县交通局作为信息附件上报,县委书记葛学斌看到信息后,作出了批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