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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新年伊始,这一喜讯传遍处州大地。这是一个令全市人民振奋的消息,也是献给全市人民珍贵的新年礼物。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我国旅游行业含金量最高的一块奖牌,是国家对地方旅游产业、旅游环境和经济社会环境的最高评价。对于丽水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重要意义,市委书记陈荣高作出的重要批示是最好的诠释,他指出,“创优”的成功,不仅为丽水市开展“六城联创”获得第一城,更重要的是为丽水市发展旅游业吹响了第一号角。
几多汗水与心血,洒满创建路;几多欢笑与收获,载满创建路。回首三年多来的创建历程,可谓困难重重。今天,所有的艰辛付出终于获得了丰硕的成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这块沉甸甸的国字号金牌最终名至实归,回馈了志在必得的丽水人民,也为丽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步走”开好了头起好了步。
审时度势 适时启动“创优”
撤地设市以后,丽水旅游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我市旅游业起点低、底子薄、基础弱,旅游产业总量远远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制约旅游产业发展的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面对困境,市委、市政府分析认为,丽水旅游业发展要跃上一个新的台阶,需要有新的举措和抓手,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则是当前我市进一步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增强城市现代旅游功能,打响“山水古文明,丽水好风光”旅游品牌,使丽水成为长三角地区生态文化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的最有效手段。
2006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省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经国家旅游局同意,我市在当年被列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名单。
2008年2月29日,在丽水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委提出了“六城联创”的工作要求。根据“六城联创”工作计划,丽水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要求在2009年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在“六城联创”中率先创建成功。
市旅游局局长邹培书深有感慨地说,市委市政府适时提出的“创优”决策,是立足对丽水旅游产业发展状况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准确把握的基础上,为丽水旅游业乃至整个经济发展寻求“突围”找到的一帖“良药”。从此,丽水的旅游发展掀开了崭新的一页,丽水的旅游业迎来了一个大建设、大发展、大跨越的最好时期。
高度重视 强力推动“创优”
一场 “创优”的“大戏”徐徐拉开。
2006年8月,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旅游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丽水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创建工作。
2008年,随着包括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在内的“六城联创”目标的提出,市里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六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
“创优”活动开展以来,市四套班子对这项工作都非常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创优”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旅游业发展和“创优”工作,市人大多次开展调研并专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决议》,进一步明确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市政府专题研究制定了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出台了《丽水市推进生态旅游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市财政每年以67%的增长比例安排旅游专项资金,用于“创优”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费工作。市政协就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和“创优”工作多次开展调研,及时提出了工作建议。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得到科学有序推进,我市对照“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标准”,重点对创建工作20个大项,183个评分点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形成了《丽水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创优工作任务书》,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工作部署,市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承担责任”的工作要求,将相关部门的创建工作任务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来考核;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一个季度通报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大检查;邀请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同时,我市还先后在《丽水日报》、《处州晚报》等报刊网络开设“创优” 或旅游专栏,加大对“创优”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市区范围内2090平方米墙体,市区中山街、括苍路等城市中心位置,客运站等游客集散地,汽车东站至火车站和环城南路沿线等进行“创优”宣传。让“创优”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谈起“创优”成功的最主要原因,了解“创优”的人都会说,正是由于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全市才能迅速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创优”工作格局,“创优”才有了基础。
克难而上 合力推进“创优”
创优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市已具备了创优的条件,但在旅游产品的开发、基础设施的配套、城市建设和管理、旅游功能的完善等诸多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按照创优的标准和要求,针对自身存在差距和问题,全市上下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市旅游局是“创优”工作的“排头兵”,时间紧,任务重。围绕大景区建设,市旅游局一方面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另一方面局领导和各处室深入基层进行指导和帮扶。借助金丽温区域旅游联合体加强区域合作,共同打造“缤纷金丽温”旅游品牌。在闽浙皖赣四省九地市之间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打造华东旅游的重要集散区。提出并策划包装一批“国字号”旅游品牌产品:“中国畲乡之旅”、“中国石雕之旅”、“中国黄金之旅”、“中国剑瓷之旅”、“中国廊桥之旅”、“中国摄影之旅”等,丰富“山水古文明、丽水好风光”的旅游品牌内涵。在旅游促内需上创新方式,组织全市26家旅游景区,统一制作了30万张“丽水旅游惠民卡”。在高速公路富岭入口处及330国道市区入口处等地,设置旅游导示牌,在火车站、汽车站等游客集散地设置旅游咨询台。积极推行《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绿色饭店》、《导游服务质量》、《公共信息标志通用图形符号》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举办旅游行业标准化工作培训班,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者经营行为。“创优”的归档资料,卷幅浩繁又细致琐碎,但在验收标准中,占分却很多。市旅游局相关人员在市档案局指导和帮助下,综合我市具体情况和资料整理规范、完整、详细、简明的要求,加班加点把各相关单位的工作类和资料类整理出来……
市建设、水利、交通、林业、城管、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也从职能出发,认真完成创建分解任务。集中精力启动三条特色街、城市会展中心、城市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和城市旅游公厕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的旅游功能。2008年5月开工建设的市区白云森林公园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力求把白云森林公园建设成为丽水市的绿色名片,浙西南最具规模特色、功能最齐全、设施最完善的国家级城市森林公园。按照“三年铺开,五年完成”的目标,加快推进旧城、道路和内河“三大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按照“林之洋、花之海”的理念推进城市绿化和美化工作,构建“点、线、面”相结合、“平面兼顾立面”的中心城市整体绿化系统,重点抓好城市绿化建设和“拆墙透绿”两大任务,进一步美化城市形象。按照旅游厕所的要求,对市区15座旅游公厕进行了改造,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厕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对“丽水旅游网站”进行改版,进一步推动网上旅游信息发布,健全了旅游公众信息服务渠道。开展处州公园、南明湖夜游等系列晚间游览项目,增加晚间游览点。开通丽水至东西岩的旅游班车、丽水至遂昌旅游直通车、从滨江到白云森林公园的双层旅游巴士,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性……
春华秋实 “创优” 硕果累累
三年多的艰辛创优,结下了累累硕果。
三年多的“创优”,为全市旅游业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2006-2008年间,我市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总收入两大指标的年均增长率均超过40%,增长速度居全省各市之首,也大大高于全市其他产业部门。2008年,我市旅游接待量从2005年不到500万人次跃升到1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从2005年不到30亿元跃升到接近70亿元。我市用三年时间实现了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总收入的两个翻番,提前两年完成了“十一五”规划设定的主要指标。旅游产业对市域经济的直接贡献已经举足轻重,贡献率在全省各市中名列前茅。2008年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市GDP的比重为13.5%,相当于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3.5%。
三年多的 “创优”,加快了城市现代化建设,旅游服务功能日趋完善。2005年底,全市有16个A级旅游景区,其中仅有1个旅游景区进入4A行列。经过三年的努力,全市A级旅游景区数量增加到27个,其中4A级旅游区增加到9个。2005年底,全市星级旅游饭店的数量为47家,其中四星级旅游饭店只有1家。目前,全市星级旅游饭店已达54家,其中四星级宾馆已有3家。与此同时,按照高星级旅游饭店设计和配置的丽水华侨开元名都饭店等旅游饭店也已开业。旅行社由2005年的28家发展到目前的49家,其中市旅游集散中心已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国内旅行社100强,连续两年有4家旅行社进入全省旅行社100强;全市导游人员从2005年的300多人增加到目前657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特色餐饮街区、出租车辆、道路景区指示牌、观光巴士等设施全面提升,满足了游客需求。
同时,三年多的创优,城市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同步提高。乱搭乱建、乱丢乱倒等现象明显减少,市容市貌得到显著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创优,让丽水的天更蓝,水更清,人更美;
创优,正在展示着丽水欣欣向荣的发展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