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被授予全省旅游工作优秀单位
2010-02-04
施会强
从昨天刚刚结束的全省旅游工作会议上获悉,丽水市旅游局被授予2009年度浙江省旅游工作优秀单位。 
2009年,丽水市旅游系统团结一致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甲型流感的不利影响,多举并重有利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全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全年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次1550.13万人次,同比增长28.8%;旅游总收入86.87亿元,同比增长26.85%。两项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各市首位。“一批大景区建设”成效辉煌,遂昌神龙谷景区、丽水市东西岩景区、缙云黄龙景区、青田石雕文化之旅景区、景宁中国畲乡之窗景区等五家旅游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圆满完成“创优”工作任务,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